
經濟責任審計需提供資料清單
1、企業的財務會計資料、統計資料及以前年度有關審計報告、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情況、單位承諾函;
2、任期末基本情況(組織結構、資本結構、重要資產產權證明、重要投資合同、貸款合同目錄、主管部門有關政策批準文件等);
3、重大事項,(重大訴訟、重大違紀事項、重要會議記錄等;
4、內部決策程序及內控制度(內部財務核算制度、業務操作規程、授權與權限制度、費用開支審批辦法);
5、任職內述職報告及職代會對被審計人的的評價意見;
6、任、免職文件復印件;
7、班子成員任期內年度述職報告(或工作總結);
8、年度工作計劃、工作報告和工作總結;
9、企業經營目標以及目標實現情況;
10、需要向審計組提供的其他資料。